河源市民商事务调解中心江东服务站正式揭牌!

发布时间:2025-05-16来源:河源仲裁委员会浏览次数:218

5月16日上午,河源市民商事务调解中心江东服务站揭牌仪式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作签约仪式在紫金县人民法院江东法庭隆重举行。这一举措标志着河源江东新区法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了更高效、更便捷的纠纷化解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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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法院江东法庭庭长宋健与河源市民商事务调解中心秘书长吴松现场共同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框架协议》,双方将整合法院司法权威与调解中心专业优势,推动“诉调对接”深度融合,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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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法院院长张龙平,江东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局长欧阳勇,河源仲裁委员会主任、市民商事务调解中心理事长蓝锋,紫金县人民法院江东法庭庭长宋健,江东新区法学会秘书长杨书劼,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党委委员彭广达共同为河源市民商事务调解中心江东服务站揭牌。服务站的设立是江东新区法治建设的又一里程碑,它将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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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民商事务调解中心经河源市司法局批复同意、河源市民政局批准于2025年2月24日正式成立,系粤东北地区市级首个独立非营利民商事调解组织。调解中心由河源仲裁委员会主要成员发起组成,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旨在为民商事领域内的纠纷提供调解服务,通过专业的调解服务,为民商事纠纷主体提供“省时、省钱、双赢、和谐”的纠纷解决途径。

示范条款

示范条款一:仲裁条款(合同中直接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请河源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示范条款二:示范仲裁协议(合同外单独约定)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合同》(合同编号:     )双方自愿将纠纷提交河源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